2023.09.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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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速推動碳定價 多元工具促進實質減碳
氣候變遷因應法於今年二月十五日公布施行,其中以碳費徵收機制為主,鼓勵納管事業自主減量,可達成指定之實質減量目標者得適用優惠費率,加大加快事業減量,同時搭配自願減量核發減量額度之機制,將減量誘因擴及更多對象,透過多元工具促進我國整體實質減碳。
環境部指出,我國溫室氣體排放結構以電力及製造業為主,氣候法納管應盤查登錄排放量之事業包括電力、鋼鐵、石化、煉油、水泥、造紙等涉及民生之傳統產業及光電半導體產業等,排放量占我國整體排放量將近八成。碳費徵收係為達成國家各階段減量目標,並依排放量徵收,徵收對象規劃以前述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主。氣候署表示,自一一三年開始,碳費徵收對象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,就時程上並無延後;另事業必須轉換低碳燃料、採行負排放技術、提升能源效率、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,能實質減少排放量達指定減量目標者,才能申請核定優惠費率,若屆時未能達到者也須追補繳。氣候署表示,利用多元機制引導企業加大加速減量,預計於今年底提出相關子法草案,徵收費率將於明年第一季提交審議會討論後,由環境部核定公告。
新聞出處 : yahoo!新聞2023/9/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