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.9.24
相關綠能文章
公寓大廈是否能安裝光電屋頂
已成立管理委員者,可依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相關規定辦理:

第31條: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並經決議同意,應有區分所有權人及區分比例2/3以上出席,出席3/4以上同意。

第32條:依第31條未獲致決議,重新召開,區分所有權人三人以及 1/5以上及其區分所有權比例合計1/5以上出席,出席1/2以上同意。

第33條:設置於屋頂者,應經頂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。

第 34 條,會後十五日內送達各區分所有權人並公告之。

注意有無使用到「約定專用部分」。【註:屋頂不得約定專用】

未成立管理委員者,可依「民法」相關規定辦理:

第 820 條:共有物之管理,除契約另有約定外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2/3者,其人數不予計算。【註:細節請參考「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」】